106學年第1學期物理學系 「總結性課程」公告

  1. 修改「總結性課程-指導教授考評」評分規準,新增畫線部分:
評量項目 給分標準
超過標準(10分) 符合標準(5分) 低於標準(2分)
參與狀況 從未缺席 偶有缺席 經常缺席
評量項目 給分標準
超過標準(30分) 符合標準(20分) 低於標準(10分)
實作 完成專題工作,並自動自發提升專題工作品質 完成專題工作 態度被動,無法完成專題工作
評量項目 給分標準 評量項目 給分標準
超過標準(30分) 符合標準(20分) 低於標準(10分)
成果表現 達參與競賽之水準 完成作品並達公開展示之水準 未達公開展示標準

 

  1. 除「理論物理」課程外,作品應以海報方式呈現。
  • 共同發表一份海報之總結性課程學生以3人為上限,若超過3人則需經指導老師同意。
2018-12-29T16:50:34+08:00